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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现代史教研室,目前有专任教师3名,主要承担学院《中国近代史》课程教学工作,教学成果显著,多次获得院级荣誉。



一、基本情况

姚志峰,男,汉族,1970年11月生,中共党员,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,中国近现代史专业,全国公安院校优秀政治理论课教师。现为山东警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书记、副院长、教授、二级警监,山东警察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、学术委员会委员,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会研究员。同时还兼任山东省高校中国革命史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山东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理事。

二、工作成绩

1.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政治素质高

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。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传播正能量。自觉反对历史虚无主义,不参与任何宗教组织,认真履行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荣职责。先后讲授过中共党史、中国革命史、毛泽东思想概论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形势与政策、美学原理等课程。多次参与学校教材的意识形态的把关工作。

2.爱岗敬业,积极主动,取得较好成绩

(1)在教学工作中注意“立德树人”,育警铸魂,为党和人民培养忠诚卫士。在学校每年度的教学评估中总是名列前茅。2006年9月荣获公安部“全国公安院校优秀政治理论课教师”称号,同时荣立个人三等功。2006年至2007年为公安部全国局长班、山东省警衔班等讲授《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》等专题。2007年6月至2009年1月在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挂职锻炼,荣立个人三等功。2008年、2009年先后为全校教职工作了“科学发展观辅导报告”、“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报告”。2014年至2022年上半年,每年为学校本科生的授课时数在400个左右。2020年为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做了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的汇报报告。同时还为其他院部的师生作了党史学习的报告。

(2)注重科研攻关,取得一批成果。近年来共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4项,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5项,主持院级科研课题2项;发表专著2部,参编3部,论文10余篇,研究报告多篇。

(3)清正廉洁,担当作为。作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副书记和副院长,带头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“大先生”的职责,立德树人,育警铸魂。学校组建美学原理教学团队时,积极参加,勇挑重担。作为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学术委员会委员,关注学校的发展建设,认真履职。

3.积极开展国际合作。2011年至2012年受学校和山东省教育厅的委派在美国辛辛那提大学作访问学者。在美期间,积极宣传中国的政策与声音,传授中国文化,受到了当地师生的好评。

4.社会贡献较多,评价较好。曾多次受邀为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、济南市公安局、济南铁路公安局、济南工程技术职业学院、临沂市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做学术报告,受到好评。2021年以来多次带队参加公安部及山东省公安厅的专项行动,每次均高质量完成工作。兼任山东省高校中国革命史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山东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理事。

三、荣誉奖励

2006年9月,获公安部“全国公安院校优秀政治理论课教师” 称号,同时,记个人三等功一次。2023年获山东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。2009年1月被东明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。期间获得优秀及嘉奖多次,山东公安科技进步三等奖一次。2021年至2024年多次获教学评估优秀奖和优秀学业导师称号。2022年获得山东警察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。2023年度获山东警察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。2024年初获得2023年度山东警察学院“最美家庭”荣誉称号,并被山东省教育厅推荐至相关机构参评。



任福兴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博士,现为山东警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。讲授《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》、《四史》课程。已发表论文多篇,参与省部级、校级课题多项。



王瑶,女,汉族,中共党员,现为山东警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,励新学会指导教师。主讲《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》、《四史》课程,任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负责人。曾获山东省首届学校思政课教学设计大赛二等奖、山东省第三届学校思政课教学比赛二等奖。